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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etf期权卖方保证金计算(50etf期权卖方策略)_

作者:yx1898发布时间:2021-06-08分类:股票配资平台浏览:904


导读:1、50ETF期权能实现快速赚钱吗有保障快速赚钱?有保障?投机市场里没有保障一说的,,,,,,任何行业都一样开始都要交些学费学习再实践交易理论上更难一些因为...

1、50ETF期权能实现快速赚钱吗 有保障

快速赚钱?有保障?投机市场里没有保障一说的,,,,,,任何行业都一样开始都要交些学费学习再实践交易理论上更难一些因为人性的存在而交易是反人性的。看510050etf上涨就买认购期权,或者卖出认沽期权。看跌就卖出认购期权,或者买进认沽期权。和股票交易类似,增加了看跌的交易而已。

50etf期权卖方保证金计算(50etf期权卖方策略)   股票配资平台  第1张

2、50etf股指期权 个人能参与吗

个人可以参与。要参与股票期权交易,除金融资产超过50万元以外,投资者还需满足其他各种条件。有成绩、有测试、有资产、有信用、有风险承受能力和无不良记录。

期权是在期货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衍生性金融工具。指在未来一定时期可以买卖的权利,是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额(指权利金)后拥有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指美式期权)或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指欧式期权)以事先规定好的价格(指履约价格)向卖方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的权利,但不负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期货与期权的区别(一)标的物不同期货交易的标的物是商品或期货合约,而期权交易的标的物则是一种商品或期货合约选择权的买卖权利。(二)投资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期权是单向合约,期权的买方在支付保险金后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买卖期权合约的权利,而不必承担义务;期货合同则是双向合约,交易双方都要承担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义务。

如果不愿实际交割,则必须在有效期内对冲。(三)履约保证不同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都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而在期权交易中,买方不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只要求卖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以表明他具有相应的履行期权合约的财力。(四)现金流转不同在期权交易中,买方要向卖方支付保险费,这是期权的价格,大约为交易商品或期货合约价格的5%~10%;期权合约可以流通,其保险费则要根据交易商品或期货合约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都要交纳期货合约面值5%~10%的初始保证金,在交易期间还要根据价格变动对亏损方收取追加保证金;盈利方则可提取多余保证金。

(五)盈亏的特点不同期权买方的收益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波动,是不固定的,其亏损则只限于购买期权的保险费;卖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权的保险费,其亏损则是不固定的。期货的交易双方则都面临着无限的盈利和无止境的亏损。(六)套期保值的作用与效果不同期货的套期保值不是对期货而是对期货合约的标的金融工具的实物(现货)进行保值,由于期货和现货价格的运动方向会最终趋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护现货价格和边际利润的效果。期权也能套期保值,行权对买方来说,即使放弃履约,也只损失保险费,对其购买资金保了值;对卖方来说,要么按原价出售商品,要么得到保险费也同样保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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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想请教高手一个关于做空认购期权的问题~

到期必须是实物交割的,就算你不准备50ETF,在到期前,实值期权的保证金会增加很多,如果账户里钱不够,券商或者期货公司会提前通知追加保证金或者强平。如果钱够,到了行权时没有50ETF,券商或者期货公司会帮你购买,收取10%的违约金。大概教科书编写者的意思是:期货做空、买看跌期权二者都能实现卖方保值,所以“吃馒头能吃饱,吃米饭能吃饱,馒头和米饭一起吃就不用我再说一遍了”。

我估计是这样的。当然你说的是对的,馒头和米饭一起吃肯定能吃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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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期权”的保证金为多少

期权买方最大的损失是权利金,所以只需要支付权利金即可,不用缴纳保证金。期权卖方需要缴纳保证金,以保证其履约能力。大商所期权交易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单腿期权合约方面,期权卖方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期权合约结算价×标的期货合约交易单位+MAX[标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期权虚值额的一半,标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的一半]。

针对期权交易不同的持仓组合,交易所系统中也将支持组合保证金收取方式。待期权交易施行一段时间后,将根据市场运行情况适时推出。一、国际交易所情况(一)单腿期权合约保证金收取方式理论上,单一期货期权保证金主要有两种:传统模式和Delta模式,保证金标准均考虑单一合约的次日最大损失:一是平仓时需要支付的权利金;二是平仓时可能出现的亏损。具体来看:一是大商所拟采用的传统保证金收取模式,保证金=期权合约结算价×标的期货合约交易单位+MAX[标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1/2期权虚值额,1/2标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

国际上,CBOE长期采用传统保证金模式,在参数设置上有所区别。传统模式风险覆盖程度较高。二是Delta模式。期权保证金=权利金+|Delta|*期货保证金,期权保证金范围在{权利金,权利金+期货保证金},保证金水平相对低于传统模式,虚值期权下,由于Delta值范围在0至0.5之间,Delta模式保证金相对更低。

每日结算后,Delta的取值是随着合约价格变化不断变动。(二)期权组合保证金收取方式对期权交易实施组合保证金优惠是目前国际市场的通行做法。CBOE交易所对期权套利客户共提供了10余种组合保证金标准,较为主流的期权组合保证金系统是CME的SPAN系统和OCC的STANS系统。

二、大商所保证金制度的设计原则大商所期权保证金的设计分为两个层面:(一)单腿合约从单腿合约保证金收取思路而言,采用传统模式主要出于三点考虑:一是国内期权工具属于新兴产品,在发展初期实行传统模式较为合理。二是设置较高的保证金水平,更有利于防范市场风险,确保新工具的安全运行。三是传统模式保证金计算较为简单、结构合理、便于实现,为客户管理风险,稳步参与期权交易提供了便利。

(二)组合保证金大商所已对期权组合保证金收取方式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市场调研。在上市初期保证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随着数据的积累,将适时、分步推出组合保证金优惠,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期权市场功能的发挥。计算机交易需要在当地授权交易机构开户在期权交易中,买方向卖方支付一笔权利金,买方获得了权利但没有义务,因此除权利金外,买方不需要交纳保证金。对卖方来说,获得了买方的权利金,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因此,需要交纳保证金,保证在买方执行期权的时候,履行期权合约。

卖方期权保证金按传统方式计算,公式为:每一张卖空期权保证金为下列两者较大者:●权利金+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期权虚值额的1/2(实值和平值为零);●权利金+期货合约保证金的1/2。以下内容您不必过多深究。保证金计算公式的几点说明:1、卖方收取买方的权利金,在期权到期前,即义务没有结束前,需要作为卖方保证金的一部分存入交易所。2、实值期权执行后,卖方期权合约将转化为期货合约。

因此,期权保证金公式中包含了期货合约保证金的部分。3、虚值期权执行的可能性小,按照国际惯例,收取的保证金中减去期权虚值额的1/2。但是,对于深度虚值期权来说,减去期权虚值额的1/2,可能导致保证金计算结果为负(或零),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收取相当于期货合约保证金一半的资金。【例1】一投资者3月5日卖出一手9月小麦看跌期权,执行价格为1000元/吨,权利金为20元/吨,上一日期货结算价格为1020元/吨,若期货保证金按5%收取,则卖方开仓需要资金为下面计算的最大值。

20权利金+51期货保证金(=1020×5%)-10期权虚值额的1/2(=1020-1000/2)6120权利金+25.5期货保证金的1/2(=51/2)45.5则所需的开仓资金为61元/吨。【例2】若当日期货结算价为1030元/吨,权利金结算价降低到15元/吨,则当日保证金为两者的最大值。15权利金+51.5期货保证金(=1030×5%)-15期权虚值额的1/2(=(1030-1000)/2)51.515权利金+25.75期货保证金的1/240.75即,当日结算时的保证金为51.5元/吨。【例3】若3月6日期货结算价格下跌到1010元/吨,权利金上涨到18元/吨,则重新计算保证金:18权利金+50.5期货保证金(=1010×5%)-5期权虚值额的1/2(=1010-1000/2)63.518权利金+25.25期货保证金的1/2(=50.5/2)43.25因此,当日所需的保证金为63.5元/吨,则需追加保证金12元/吨。

在上面的举例中,保证金的第一种计算方法都比第二种得出的结果大。那么,什么情况下,保证金会是第二种方法的结果呢?只有在卖出的期权虚值很大时才会使用。【例4】假若例一中的投机者3月5日卖出的是一手9月份小麦执行价格为920元/吨的看跌期权,权利金是8元/吨,那么保证金为:8权利金+51期货保证金(=1020×5%)-50期权虚值额的1/2(=1020-920/2)98权利金+25.5期货保证金的1/2(=51/2)33.5因此,所需的初始保证金为33.5元/吨。传统模式的期权净保证金=期货保证金。

对于深实值期权,delta接近于1,期权价格的变动与期货价格几乎一致,以期货保证金作为期权净保证金是比较合理的。对于浅实值期权和两平期权,当期货价格上涨时,delta会从0.5左右逐渐增大,期权价格的涨幅在理论上要小于期货价格涨幅,这时以期货标准收取期权净保证金似乎有些偏高。但是,从国际市场经验看,当期货价格涨停时,浅实值期权价格往往也会涨停(期权涨跌停板等于期货涨跌停板),这是因为当市场出现剧烈行情时,期货价格由于涨跌停板限制而未达到均衡水平,投资者在买不到期货的情况下会大量购买期权,导致期权也出现涨停。出于期权净保证金覆盖次日最大亏损考虑,两平期权和浅实值期权的净保证金也设定为期货保证金水平。

深度虚值(虚值额≥期货保证金)的期权,传统模式的期权净保证金=1/2×期货保证金。由于期权的涨跌停板额度一定小于期货保证金,也一定小于虚值额,即使次日期货价格涨停,该期权仍然是虚值期权,delta一定小于0.5。因此,该期权权利金的次日最大亏损一定小于期货涨停板的一半,因此,期权净保证金(“1/2期货保证金”)完全能够覆盖期权权利金变动的风险。(虚值额。

5、上交所正式公布的50etf期权合约条款与之前交易所相关政策有哪些调整

下面规则,你跟原来的对比下行权方式到期日行权(欧式)交割方式实物交割(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到期日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行权日同合约到期日,行权指令提交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30交收日行权日次一交易日各市场参与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于2015年2月9日上市交易上证50etf期权合约品种(以下简称“上证50ETF期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上证50ETF期权的合约标的为“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2月9日起,本所按照不同合约类型、到期月份及行权价格,挂牌相应的上证50ETF期权合约。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证券简称为“50ETF”,证券代码为“510050”,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上证50ETF期权的基本条款如下:(一)合约类型。合约类型包括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两种类型。(二)合约单位。每张期权合约对应10000份“50ETF”基金份额。

(三)到期月份。合约到期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共4个月份。首批挂牌的期权合约到期月份为2015年3月、4月、6月和9月。

(四)行权价格。首批挂牌及按照新到期月份加挂的期权合约设定5个行权价格,包括依据行权价格间距选取的最接近“50ETF”前收盘价的基准行权价格(最接近“50ETF”前收盘价的行权价格存在两个时,取价格较高者为基准行权价格),以及依据行权价格间距依次选取的2个高于和2个低于基准行权价格的行权价格。“50ETF”收盘价格发生变化,导致行权价格高于(低于)基准行权价格的期权合约少于2个时,按照行权价格间距依序加挂新行权价格合约,使得行权价格高于(低于)基准行权价格的期权合约达到2个。

(五)行权价格间距。行权价格间距根据“50ETF”收盘价格分区间设置,“50ETF”收盘价与上证50ETF期权行权价格间距的对应关系为:3元或以下为0.05元,3元至5元(含)为0.1元,5元至10元(含)为0.25元,10元至20元(含)为0.5元,20元至50元(含)为1元,50元至100元(含)为2.5元,100元以上为5元。(六)合约编码。合约编码用于识别和记录期权合约,唯一且不重复使用。

上证50ETF期权合约编码由8位数字构成,从10000001起按顺序对挂牌合约进行编排。(七)合约交易代码。合约交易代码包含合约标的、合约类型、到期月份、行权价格等要素。上证50ETF期权合约的交易代码共有17位,具体组成为:第1至第6位为合约标的证券代码;第7位为C或P,分别表示认购期权或者认沽期权;第8、9位表示到期年份的后两位数字;第10、11位表示到期月份;第12位期初设为“M”,并根据合约调整次数按照“A”至“Z”依序变更,如变更为“A”表示期权合约发生首次调整,变更为“B”表示期权合约发生第二次调整,依此类推;第13至17位表示行权价格,单位为0.001元。

(八)合约简称。合约简称与合约交易代码相对应,代表对期权合约要素的简要说明。上证50ETF期权的合约简称不超过20个字符,具体组成依次为“50ETF”(合约标的简称)、“购”或“沽”、“到期月份”、“行权价格”、标志位(期初无标志位,期权合约首次调整时显示为“A”,第二次调整时显示为“B”,依此类推)。认购期权最大涨幅=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5%,min[(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认购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认沽期权最大涨幅=max{行权价格×0.5%,min[(2×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认沽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连续竞价期间,期权合约盘中交易价格较最近参考价格涨跌幅度达到或者超过50%且价格涨跌绝对值达到或者超过5个最小报价单位时,期权合约进入3分钟的集合竞价交易阶段开仓保证金最低标准认购期权义务仓开仓保证金=[合约前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单位认沽期权义务仓开仓保证金=Min[合约前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7%×行权价格),行权价格]×合约单位维持保证金最低标准认购期权义务仓维持保证金=[合约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收盘价)]×合约单位认沽期权义务仓维持保证金=Min[合约结算价+Max(12%×合标的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7%×行权价格),行权价格]×合约单位。

第一条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二)指定交易在证券公司6个月以上并具备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资格或者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在期货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三)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本所认可的相关测试;(四)具有本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五)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六)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七)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通过期权经营机构组织的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以下简称“综合评估”)。第二条普通机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二)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三)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本所认可的相关测试;(四)相关业务人员具有本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五)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六)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条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下列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不对其进行综合评估:(一)商业银行、期权经营机构、保险机构、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专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二)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及保险理财产品,以及由第一项所列专业机构担任管理人的其他基金或者委托投资资产;(三)监管机构及本所规定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第二节综合评估基本要求第四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制定期权投资者综合评估的实施办法,选择适当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及时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操作指引和相关工作制度,报本所备案。第五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对投资者是否符合本指引规定的参与期权交易的条件进行核查。

第六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对个人投资者的基本情况、投资经历、金融类资产状况、期权基础知识、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有关综合评估的证明材料,并保证证明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七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通过评估问卷等方式,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专项评估。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向客户明确告知评估结果,提示其审慎参与期权交易,并对提示情况进行记录、留存。

第八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要求客户进行现场开户,试点期间不得采取见证开户、网上开户及其他开户方式。第九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将客户提供的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投资者的知识测试成绩单和综合评估表、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材料以及风险揭示书等资料,作为开户资料予以保存。第三节期权投资者知识测试第十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开展期权投资者知识测试(以下简称“知识测试”),测试成绩用于投资者交易权限级别的核定和期权基础知识的得分评估。第十一条投资者本人参加并通过相应等级的知识测试的,可以按照本指引第三章的规定以及期权经纪合同的约定,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相应等级的交易权限。

普通机构投资者指定的相关业务人员,应当参加本所认可的相关知识测试。第十二条个人投资者应当逐级参加知识测试,未通过前一等级考试的,不得参加后一等级的考试。第十三条知识测试应当在期权经营机构营业场所内进行。

测试完毕后,期权经营机构应当为投资者打印成绩单并盖章。投资者本人和普通机构投资者指定的相关业务人员,应当在成绩单上签字。期权经营机构客户开发人员不得兼任知识测试组织人员。

第十四条知识测试成绩长期有效,并可用于在其他期权经营机构申请开户。第三章投资者分级管理第十五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本指引的规定,对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的权限进行分级管理。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在期权经纪合同中载明个人投资者分级管理的具体标准、程序和要求,并就分级管理事宜向个人投资者进行充分说明。第十六条个人投资者申请的交易权限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交易权限。

第十七条具有一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一)在持有期权合约标的时,进行相应数量的备兑开仓;(二)在持有期权合约标的时,进行相应数量的认沽期权买入开仓;(三)对所持有的合约进行平仓或者行权。第十八条具有二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一)一级交易权限对应的交易;(二)买入开仓。第十九条具有三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普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一)二级交易权限对应的交易;(二)保证金卖出开仓。第二十条个人投资者申请各级别交易权限,应当在相应的知识测试中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并具备相应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第二十一条个人投资者的知识测试成绩、期权模拟交易经历以及金融类资产状况发生变化,满足较高交易权限对应的资格要求的,可以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调高其交易权限。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期权经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指引的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核;申请符合本指引规定以及期权经纪合同约定的,可以对其交易权限进行调整。第二十二条个人投资者可以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调低其交易权限,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其要求调至相应级别。

第二十三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网络、营业部现场交流等方式,动态跟踪投资者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时提供的基本信息,持续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期权交易参与情况等信息。投资者提供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期权经营机构。期权经营机构发现客户提供的联络方式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了解并更新。第二十四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对客户情况的动态跟踪和持续了解,至少每两年对所有已开户的客户的交易情况、诚信记录、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判断其是否符合适当性管理以及交易权限分级管理的相关要求。

评估结果应当予以记录留存。第二十五条期权经营机构发现客户的实际情况已经不符合其交易权限对应的资格要求的,或者出现期权经纪合同中约定的调低交易权限的情形的,可以自行调低客户交易权限。第二十六条期权经营机构调整客户交易权限的,应当就调整后可能增加的投资风险或者可能丧失的交易权限对客户进行提示,并对相关告知和提示材料予以记录留存。

期权经营机构自行调低客户交易权限的,还应当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纸面或者电子形式告知客户并予以记录留存。第二十七条期权经营机构调整客户交易权限级别的,客户应当按照调整后的交易权限进行期权交易。第二十八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客户交易权限的分级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对客户的期权交易委托指令进行前端控制,对不符合交易权限的交易委托予以拒绝。第二十九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参考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结果,对享有不同交易权限的客户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和管理流程,在期权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投资者教育等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引导客户理性投资。

第三十条期权经营机构为客户核定或者调整交易权限分级结果后,应当按照本所要求的时间和格式,将客户的名单及分级结果提交本所。第四章投资者教育第三十一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建立期权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设置期权投资者教育专岗,加强对客户期权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并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和特点,对期权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作出具体安排。第三十二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在公司网站及营业部现场,开设期权投资者教育专栏,并持续利用柜台交易系统、电子邮件、短信等有效方式,全面介绍期权知识,宣传期权法律、法规、规章与业务规则,充分揭示期权交易风险。第三十三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在公司网站建立与本所投资者教育网站期权投教专区的链接,并根据需要或本所要求,及时向客户发布本所提供的有关期权投资者教育的相关资料。

第三十四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将本所发布的与期权相关的市场通知、风险提示、停复牌公告等重要信息,通过公司网站、柜台交易系统等有效方式及时向客户发布。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期权经营机构根据本指引的规定对相关记录进行留存的,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